发改委: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作者:万发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2/7/12 11:24:28  

此外,《实施方案》也提出了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具体来讲,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开发强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

到2025年,“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承载人口和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50万亩以内,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 87.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 43%。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实施方案》还就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提出,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中国发改委星期二(7月12日)在官网发布的《实施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具体措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各城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户办法,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户籍登记和迁移便利度。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同时,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增强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功能,率先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产业结构,提高综合能级与国际竞争力。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国家级新区规划建设,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完善郊区新城功能,引入优质资源、促进产城融合,强化与中心城区快速交通连接,实现组团式发展。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结合实际加大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抗灾救灾应急物资及生产供应配送等相关设施保障投入。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十四五”时期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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