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者:何乐  文章来源:三台县北坝镇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4/25 11:33:45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寸步不让。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以来,已查处通报了很多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好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疳治乱,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必须看住节点、串点成线、久久为功,以节日风气的持续向好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信赖。节日期间是腐败易发高发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依然存在侥幸心理,妄图通过“高超的手段”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无数典型案例表明,不管他们的手段多隐蔽,最终逃不脱党纪国法的监管查处,只能留下无尽的忏悔和发人深省的警示。

“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才能保持公仆本色;慎独慎权慎欲慎初,方能抗得住诱惑”。党员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很多,如何才能抵挡各种各样的“糖衣炮弹”呢?笔者建议:一是

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纪法律的学习,增强法纪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真学真信,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其次,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学习警示案例,经常警醒自己。党员领导干部可以通过纪检网站、法制讲堂和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学习典型案例,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的惨痛教训,时刻警钟长鸣。再次,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谈话提醒。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纠正,避免党员领导干部越陷越深。最后,党员领导干部要形成良好的家教家风。要注重家教家风建设,亲属要经常提醒劝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算清人生五笔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呼唤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徙木立信到化风成俗。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以党章和党纪法律为准绳严要求自己,时刻警钟长鸣,不辜负组织的培养!不辜负群众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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