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弊案二审 扁珍改判20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   更新时间:2010/6/11 15:10:53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媒体报道,扁家弊案今天10点二审宣判,宣判结果大逆转,陈水扁、吴淑珍从一审的无期徒刑,二审都被判20年有期徒刑,不过陈水扁对于判决结果仍然相当不满意。此外,扁子陈致中改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3千万新台币;黄睿靓判刑判1年、罚金2千万。

  对于判决结果,台湾总统府与执政党口径一致,表示尊重司法,并呼吁社会各界理性看待判决结果。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接受访问表示,尊重司法;国民党文传会主委苏俊宾也表示尊重司法,他并呼吁社会各界应理性看待判决结果。

  今天10点高院宣判二审结果,陈水扁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罚金1.7亿、褫夺公权10年,吴淑珍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罚金2亿、禠夺公权10年,陈致中判刑1年2个月、罚金3千万,黄睿靓判刑判1年、罚金2千万、缓刑4年、须缴国库1千万。

  至于马永成则判刑11年6个月、禠夺公权5年,林德训判刑12年6个月、禠夺公权5年,陈镇慧则从一审的免刑改为判刑7个月、缓刑2年,蔡铭哲判刑1年7个月、缓刑3年,须缴国库3千万,力麒负责人郭铨庆免刑,李界木判刑2年、缓刑5年、须缴国库3千万。

  陈水扁在9点多精神奕奕到达法院,还向媒体挥手,法官宣判时,陈水扁态度相当镇定,紧握双手,专心聆听。法官表示因为扁家将瑞士七亿陆续汇回台湾,所以减轻刑度。不过陈水扁透过律师表示,对于判决结果仍然相当不满意。

  今年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元首外交零用金案”,台北地方法院判陈水扁无罪。

  去年9月11日 台北法院对陈水扁家族所涉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馆等弊案,进行一审宣判。陈水扁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亿,褫夺公权终身。扁家人全部获刑。其中,同案被告吴淑珍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科罚金逾3亿;陈致中被判2年6个月,罚金1.5亿;黄睿靓被判1年8个月,资产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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