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抑制房价飙升 台行政院通过奢侈税草案

作者:庄慧良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更新时间:2011/3/11 15:02:42  

  ● 庄慧良 台北报道

  台湾行政院院会昨天通过财政部提出的“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即奢侈税)草案,针对两年内进行买卖的“非自用住宅”,将依据实际交易价格,课征10%到15%的税率,且卖方必须在订约日之后30天内自动申报,如果未诚实申报,一旦被查获,将被处以三倍税额的罚款。

  草案中也增订“防止殃及无辜”条款,也就是说,民众若因失业或其他特殊原因,被迫在购屋两年内卖屋,经财政部核定者,不会被课奢侈税。

  但在奢侈税条例施行前已购买非自用住宅的民众,若在一年内移转者,将课征15%的税率,两年以内移转者,则课征10%的税率。

  政治大学地政系教授张金鹗曾在上周财政部举办的座谈会上,建议增列期限三年以内课征5%的税率,但未被采纳。张金鹗向本报转述财政部官员当时的回应说,“这很难,光是两年内课税就不见得过得了(立法院这一关)”。

  预计7月1日施行

  奢侈税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一旦完成立法作业,预计在7月1日正式施行。

  目前立法院对此仍有杂音,但是,李述德强调,财政部绝对有决心要通过这项草案,税率和课税范围不会打折。

  根据奢侈税草案,未来台湾政府也会对价值5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万1600新元)以上的家具和300万元以上的汽车、游艇和私人飞机等,课征10%的税率。

  台湾财政部粗估,奢侈税一年可增加151亿元的税收。行政院长吴敦义昨天在院会中指示,未来奢侈税的税收,将全数用于社会福利及救助,以改善所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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