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案越南女嫌犯:我沒杀人

作者:赖筱青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更新时间:2017/3/1 15:09:50  

  (联合早报网讯)朝鲜领导人金正恩的兄长金正男在马来西亚遭VX神经毒剂毒杀案,马国总检察署在经过16天后,援引谋杀罪名把两名女嫌犯提控上雪邦地庭。

  星洲网报道,首席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向法官哈里山要求一个月半的时间,以等待化学局的报告及解剖报告等,案订4月13日过堂。在谋杀罪名下,唯一的刑罚是绞刑。

  越南籍女嫌犯段氏香在法庭通译员念完控状后,以简单的英语说:“我没杀人……”

  法官批准印尼籍女嫌犯茜蒂艾莎代表律师魏顺成所要求的“禁口令”,禁止警方或任何潜在证人对媒体或任何人发表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言论。

  魏顺成说,提出禁口令申请是为了确保案件获得公平审讯,因为警方或潜在证人所发表的言论将羞辱其当事人,也将损害辩方的辩护工作。

  两名女被告在印尼和越南通译员的协助下,表示明白控状内容。根据法律程序,她们只会在案件移交沙亚南高庭审理时,才能针对控状表示是否认罪。

  控状指她们连同另四名在逃者于2017年2月13日约早上9时,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共同企图谋杀金正男,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罪成者,唯一的刑罚是绞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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