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杀人犯的市委书记 原来是商人揭发的

作者:王蒙  文章来源:观海解局   更新时间:2017/12/12 15:32:02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王蒙 编辑 岳三猛)近日,商人陈清因行贿130多万,被湖南汝城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他之所以获轻判,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揭发了益阳原市委书记马勇,后者因受贿、滥用职权,于去年8月获刑12年,因此被认定为“重大立功”。

  而马勇案之所以引发全国关注,并非因为此人敛财300多万,而是其收钱后干预司法,致使商人胡双福的两个杀人儿子重罪轻判,甚至获缓刑。

  去年,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典型案例,马勇案正是排在第一个。

  一夜白头的马勇受审

  正开人代会,商人到书记住处送金砖

  陈清行贿案的一审判决书近日公布并披露称,2007年至2012年期间,他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8次送给时任益阳市委书记的马勇财物,共计港币8万元、3800克黄金和“伯爵”牌白色女式手表1块。经鉴定,黄金和手表价值人民币126万余元。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从送黄金的地点来看,马勇的办公室、家中各占4次、3次,唯一一次例外发生在2012年春节前。当时湖南省人代会正召开,陈清开车从益阳赶到长沙,在省人大代表所住的酒店马勇入住的套房内,送给其两块500克的金砖,价值35万余元。

  至于他所请托的事项,主要是其所在中南公司开发的“香港城”项目。在建设、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税费减免等方面,陈清共获利500多万元。

  必须要指出的是,该项目至今仍处于烂尾状态。媒体曾披露出一个细节:有一次,商人放风称书记要视察香港城,记者到了现场,发现竟然只有马勇一人在工地上,连秘书都没带,“表明此事在政府内部并未达成共识”。

  警方出具的书证显示,2014年12月5日,陈清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衡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两天后被抓获。侦查期间,他主动交代向马勇行贿的犯罪事实。看法新闻记者想要提醒的是,当时马勇已经离开益阳,正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2015年5月13日,马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而落马。此时距离陈清被抓,已有半年。

  马勇【中】与陈清【右】

  最终,陈清的揭发被查证属实,辩护律师认为他揭发的他人犯罪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应认定为重大立功。一审法院同意此看法,再加上家人积极退赃,故而判处其适用缓刑。

  至于上文多次提到的马勇,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0岁的他系重庆人,在湖南读完书后即于当地从政。起先此人一直在统计系统,长达20年,从一名农村经济调查队干部,直至升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2006年,他离开省城,前往益阳任市长,2年后升任市委书记,直至2013年再次回到长沙,任省委副秘书长。

  落马一年半后,去年8月,马勇受贿、滥用职权案在郴州中院一审宣判,其获刑十二年,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68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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