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有“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自觉

作者:云君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18/3/23 8:10:37  

(作者:云君)  

三国时期,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写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意思是不要认为好事很小就不去做,不要认为坏事很小就去做,小不拘则酿大错。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强力反腐的高压下,许多党员干部“落了马”。在他们的忏悔录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们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等一些小事开始逐步走向腐化的深渊最终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后汉书》里有这样一段话:“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识几。”意思是严重的事情是以轻微的事情为开端的,忽视小处会酿成大祸。诚如韩非子所言:“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不重视小事,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动上就会放纵自己,像“温水煮蛙”中的青蛙,最终难以自拔,滑入深渊。“恶再小也是恶。”我们绝不容许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打折扣”,要做到“慎小”和“慎微”,严把“小节”关,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让廉洁自律渗入到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微之处。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有“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自觉,做到大公无私、一心为民,光明磊落、择善而从,管住小节,守住自身,把名利看得淡一些,把事业看得重一些,把心态放得平一些,把警戒线守得牢一点,真正做到清正律己,在灵魂深处筑起能抵御各种诱惑的坚固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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