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等三方面违规 支付宝收央行18万元人民币罚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更新时间:2018/4/8 17:10:45  

  中国央行杭州中心支行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运营网上支付平台支付宝的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存违规行为于近期收到了中国央行罚单18万元(人民币,3.76万新元,下同)。

  据《新京报》报道,公示表称支付宝存在三大类型的违规行为:一是在客户权益方面,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二是在产品宣传方面,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而在个人信息保护上,公示表称其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央行方面表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其处罚款3万元;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万元;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18万元。

  近年来,央行对于支付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保持了“严监管”的态势。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央行系统公布的支付机构罚单超过百张,罚没金额超过2000万元;2018年以来,仍然有一部分机构因为“犯规”被监管部门亮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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