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草案料下月初提交立会 “嘘国歌”属贬损行为

作者:李淇  文章来源:大公报   更新时间:2018/6/21 9:39:53  

图:《国歌法》立法内容将倾向宽松

《大公报》接获消息,特区政府准备于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将《国歌法》草案提上立法会首读及二读,而行政会议最快下周二会审议草案。据了解,立法内容将倾向宽松,当中只有两项条文需付上刑责,包括国歌不可用作商业用途,以及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但并不会就“贬损”或“商业用途”作定义。据了解,《国歌法条例草案》已完成了一段时间,内容与《国旗国徽法》基本一样,而当中有两项条文需付上刑责,包括国歌不可以用作商业用途,以及故意篡改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前者最高刑罚是罚款五万元,后者则是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嘘国歌”属贬损行为对于政府早前建议,将中小学教学生唱国歌、了解国歌历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国歌奏唱礼仪的条文,一併纳入《国歌法》,有教育界就关注中小学校长及老师会否因此负上刑责。消息指出,草案内容会倾向“宽松”,只会要求中、小学校长及老师等作推广,如要求将国歌列入教学课程,但就没有提及任何需付上刑责的地方。消息透露,任何人在公众场合“嘘国歌”,则或被视为贬损国歌,而改编国歌亦可能与商业用途有关,但表明立法内容不会就“贬损”或“商业用途”作定义,相信法庭会以案件裁决作为案例。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政府在早前政制及内地事务委员会中已表明,不会因学校未有推广国歌而负上刑责,若草案真如消息所说般,充分证明反对派对《国歌法》的抹黑将不攻自破,亦释徐了公众疑虑。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亦认为,《国歌法》立法原意是阻吓一些激进分子侮辱国歌,并鼓励市民尊重国歌及国家,若草案内容真的相对宽松,希望反对派能理性看待,不要再为反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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