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统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9/4/11 13:47:07  

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统一

今年重庆、上海已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陕西也将从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人社部日前公布了截至2019年3月的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目前31省份最低工资标准中,超过2000元的有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上海月最低工资2420元为全国最高,也是连续三年稳居首位。记者获悉,河北等地有望在年内跟进。(4月10日《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各地均在执行《最低工资规定》,但是对于最低工资“标准”认定上几乎是不统一的,有些省市剔除了“五险一金”,有些省市剔除了“五险”,有些省市把“五险一金”纳入了最低工资,基本是“各唱各的调”,没有统一的“标准”,这样执行下来,使得最低工资和“到手工资”差距甚大。

最低工资是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每年均不同程度的上调最低工资额度,就是要让低收入人群能够抵抗通货膨胀,增加幸福感和获得感,让低收入者感受到政府的人文关怀,更加重要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指出,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这项制度的弹性就比较大,到底把“五险一金”纳入最低工资,还是剔除“五险一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肯定愿意把“五险一金”纳入最低工资,这样员工实际到手的“裸工资”就低于“最低工资”,企业的负担也会减小,这样就造成了最低工资名不副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好得到保障。

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这项制度当进一步明确“标准”。不但要明确数额的多少,还要明确“算法标准”。笔者建议,为了使得社会更加公平,劳动者的权益更加保障到位,要把剔除“五险一金”明确写进《最低工资规定》,这样才能够避免各地“各吹各的号”。

(作者:曹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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