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勾结境外势力开先河 该罪3情况可交内地审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香港东网   更新时间:2020/12/12 13:54:24  

据港媒“东网”12月11日报道,因被控欺诈罪正被关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黎智英,因涉嫌在受访时呼吁外国制裁香港,被加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将于12日于西九龙法院提堂。



黎智英由惩教署车辆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


据香港东网报道,壹传媒黎智英被加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成为香港首个被控此罪的人士,根据《港区国安法》第55条,若案件涉及3项情况,包括案件涉及外国势力介入,港府管辖确有困难等,港府就可提出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或可交内地审判。


国安法第55条明确列出3项情况下,由特区政府或驻港国安公署提出,报中央政府批准,国安公署便可行使管辖权,包括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国安法的严重情况;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


以上情况的犯罪案件,由驻港国安公署负责立案侦查,由内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而刑罚及诉讼程序等事宜,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报道称,黎智英与其2名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等共10人,分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欺诈或煽动意图罪,今年8月被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黎智英、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及行政总监黄伟强12月2日到警署报到期间,终被落案控告欺诈罪,其中黎智英在旺角警署被通宵扣查。


12月3日,黎智英由警车押送往西九龙法院提堂,负责审理案件的总裁判官苏惠德为国安法指定法官。当天,法官裁定此案押后至明年4月再审,黎智英申请保释被拒,被押送收押所。而周达权获准以20万港元现金及20万港元人事担保,黄伟强则准以10万港元保释,2人均不得离港,每周到警署报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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