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 十四五规划关于个税改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1/5/11 10:45:59  

专家认为,“十四五”时期个税改革将继续推进,综合所得范围将逐步扩大至财产、资本所得,并相应调整税率结构,比如降低45%最高边际税率。


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


上一轮个税改革让不少中低收入者税负下降,“十四五”时期个税改革仍将继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十四五”规划)称,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


去年11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撰文表示,“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


多位财税专家对记者分析,“十四五”时期个税改革仍将是税制改革重头戏,在上一轮改革迈出综合税制第一步后,下一步综合所得范围会继续扩大,财产性所得、资本所得会逐步纳入。在此基础上,个税税率结构和级距会进一步调整,45%最高边际税率有望下调,税率和级距进一步优化,总体上降低中低收入者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力度。


财产、资本所得应逐步纳入综合所得


个税改革一大方向是调节收入分配,重在公平。2019年正式启动的个税改革首次推出了综合税制,即将以前分类征收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四项所得,统一为综合所得,并采用统一的7档超额累进税率,而非此前四项不同收入采用不同的税率,体现了公平性。


但与国外普遍采用大综合税制相比,中国综合所得范围相对较小,目前综合所得也仅限于劳动所得,而像高收入群体收入占比较大的利息股息红利等资本性、财产性所得,并不包括在内。相比于劳动所得最高适用45%的边际税率,目前财产性所得和资本所得均采用20%的比例税率。


而要平衡劳动所得和财产所得、资本所得之间的个税税负,关键在于扩大综合所得范围,上述“十四五”规划已经明确这一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近日撰文称,在此次个税改革成功的基础上,应乘势而上,将个税综合制改革进行到底。个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税收的公平正义。最优的税制是契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税制。应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如将财产性所得、资本所得等纳入。


现行的个税制度下,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综合所得税制对征管要求相对较高,多位财税专家告诉记者,由于经营所得具有劳动所得性质,而且采用的也是超额累进税率,因此有望率先被纳入,改革相容易,也符合国际惯例。其他所得也可以逐步纳入。每一种纳入,都会产生影响,需要综合评估经济、社会等影响,防范因此而带来的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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