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照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电商环境

作者:邓浩  文章来源:邓浩   更新时间:2022/7/12 22:10:07  

今年5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的通知》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如今,该通知发布一个月有余,《工人日报》记者实际体验调查多家电商平台发现,一些平台内商家不仅没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就连链接标识也很难找到,要查看平台内商家的营业执照“有点难”。(光明网  7月12日)

近些年来,我国网络经济异军突起,据初步统计,百家电商平台共涉及超过2300万平台内经营者。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网络交易模式日新月异,成为新兴的经济增长模式。伴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快速增长,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也浑水摸鱼充斥在各大平台,这不仅损坏了平台的信誉度,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让消费者安心享受足不出户的消费,增加消费者辨别产品好坏的能力,市场监管总局5月便印发了《关于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点亮”行动)。

亮照经营合理合法,不应该遮遮掩掩。根据“点亮”行动要求,平台应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平台内经营者应在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

《工人日报》记者实际体验调查多家电商平台发现,一些平台内商家不仅没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就连链接标识也很难找到,要查看平台内商家的营业执照“有点难”。笔者也在一些电商平台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交易平台要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以制度作为“指挥棒”,监督管理好平台经营者。同时,督促平台经营者按照“点亮”行动要求,将执照公示在显著位置,方便消费者查看,对于不按照要求亮照经营的要关闭店铺。

查看执照,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平台选购商品时,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执照,选择有照的正规商家消费。对于无证照的经营者要积极主动的向平台和主管部门举报,不仅能维护自身权益,降低交易风险,还能督促经营者亮照经商,营造良好的电商环境。

加强督查,大开举报之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同时,要大开举报之门,对消费者举报平台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快查快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只有在平台、平台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电商发展创造一个好的环境,这不仅能促进电商平台走得稳走得远,还能为消费者带来安心舒心的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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