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现120亿人民币洗钱大案 涉及虚拟货币

作者:万发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2/12/11 20:47:32  

目前,犯罪嫌疑人季某等6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案件相关负责人表示,“匿名购买虚拟币之后再卖出,等于设置了一个物理隔离,没办法通过传统的手段查询资金流或找到收款人,虚拟货币的查询调取也很复杂,给取证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据通辽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星期六(12月10日)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勤中心于2022年7月15日向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下发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预警称,发现犯罪嫌疑人石某园在当局辖区办理的建设银行卡内资金流水异常,月流水交易量1000余万元,涉嫌洗钱犯罪。

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破获一个利用网络区块链兑换数字虚拟货币洗钱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3名,该团伙洗钱金额高达120亿元(人民币)。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专案组在9月至10月出动警力230人,分赴黑龙江、广东、北京、河南等17个省区市,并将潜逃至泰国曼谷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以及技术运维人员劝返回中国。至此,以季某、张某为首的特大利用网络区块链兑换数字虚拟货币洗钱团伙被捣毁,共计收缴违法所得约1.3亿元。

经侦查发现,该团伙通过利用数字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帮助中国境内外犯罪集团洗钱。2021年5月开始,以犯罪嫌疑人季某、张某、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境外聊天软件Telegram串联发展下线人员,将涉嫌网络传销、涉诈、涉赌等犯罪资金通过波场链(USDT-TRC20)、以太坊链(USDT-TRC20)转换为虚拟数字货币泰达币(USDT),最后利用通过其招募的众多不法人员注册匿名区块链账户地址,兑换人民币付给上游犯罪集团金主,从中攫取非法利益。

据通报,该团伙在中国多地有窝点,在完成“接单”后,洗钱任务会分配到各地的洗钱小组,小组长再各自招募底层洗钱人员,在线上或线下进行洗钱操作。该犯罪集团利用虚拟币交易的方式洗钱金额高达120亿元。

链法律师团队负责人郭亚涛说,中国禁止虚拟货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但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采取的监管政策存在差异,通过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交易所,可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自由兑换,因此虚拟货币极易被用于跨境洗钱。

他也说,目前这种形式的交易已经引起监管层面的高度重视。在法律层面,刑法修正案也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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