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作者:殷侨蔓  文章来源: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5/16 13:48:5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但由于主、客观因素,存在增长速率不高、结构不优质量欠佳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多方主体沟通延滞各主体之间、主体与政府之间、主体与市场之间缺少信息沟通交流渠道和平台,各类主体对市场分析研判能力差,政策宣传存在盲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成立、转型、发展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二是土地要素保障不力。一般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除基础种植业外,集中在养殖业、加工业,对建设用地需求较大,目前各地建设用地指标紧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另外部分地区缺少土壤培肥支持措施,土地肥力不能满足优质农作物种植需要,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效果不佳,所获效益有限三是龙头带动作用不强。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生产前端种养为主,大多缺乏加工贸易型龙头企业,导致上下游产业链不能有效链接、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抗风险能力差、发展后劲不足,集约化种养规模不断扩大但效益较低。

二、工作建议

一是建立纽带,实现抱团发展。组建畜禽、粮油、蔬菜、水产、水果、农机、中药材行业协会,发挥协会行业自律、技术服务、信息共享、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作用,实现农业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抱团发展。二是联动发力,保障用地需求。由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对个企业农业设施用地需求进行摸排,采取相关措施,协调解决经营主体农业产业用难题。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整区域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精准科学施肥提升耕地土壤质量。三是招大引强,完善产业链条。建议围绕产业基地建设、产业龙头建设合理分配和打捆使用财政资金,建立龙头企业梯次发展培育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行全产业链经营培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从加工、研发、物流等方面延展产业链,提高经营主体抗市场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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