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济合作委会成立

作者:庄慧良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更新时间:2011/1/7 14:31:09  

  ● 庄慧良 台北

  台海两岸昨天同步宣布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简称经合会),大陆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和台湾经济部次长梁国新分别担任经合会双方首席代表。

  “经合会”未来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还可召开临时会议。梁国新昨天表示,经合会首次例会将在今年3月12日之前召开。

  这是根据去年6月29日签署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两岸须于协议生效后半年内启动ECFA后续的货品贸易、服务业贸易、投资保障及争端解决机制等四项协议,并由经合会负责磋商。

  外界原本预期经合会会在去年下半年成立,然而此事一直只闻楼梯响。去年底第六次“陈(云林)江(丙坤)会”在台北召开时,一度传出“陈江会”可望宣布成立经合会,大陆方面也一再强调一定会在去年底前成立,然而,经合会仍拖至昨天才正式宣告成立。

  大陆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昨天上午完成换文,各自以发布新闻稿的方式,对外公布经合会的成立。

  随后台湾的大陆委员会副主委刘德勋和梁国新联袂举行记者会,说明双方同意由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与大陆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作为经合会会议双方召集人,并依ECFA第11条规定,各自指派代表组成。

  由于外界对经合会有诸多质疑,例如让渡主权、两岸共治、排除国际仲裁云云,故陆委会和经济部昨天都是有备而来。陆委会事先准备了广告牌,让梁国新仔细说明经合会的设计,主要是参考台湾和美国贸易暨投资架构协议(TIFA)而来。

  刘德勋表示,ECFA第11条对经合会的功能、任务都规范得很明确,经合会承担的是各议题的窗口,以及做为各议题未签署前的业务沟通项目小组,协议签署后还要去执行、解释,所以参考TIFA而设,但它不是一个办公室,不会取代行政、立法与司法权等。

  刘德勋进一步指出,外界之所以会产生误解,可能是来自于大陆与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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