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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金融机构协助执行工作中的责任与风险

作者:王惠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9/14 11:43:43  

 

协助法院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是金融机构经常从事的工作之一,操作性较强,风险也较大,极易引发与有权机关、客户的纠纷。尤其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扩大了法院对金融机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协助义务的处罚权限。银行相关人员应充分知晓妨害协助执法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在工作中应注意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1、对个人的处罚金额起点和幅度大幅提高对于协助单位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之前规定为:对个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新《民事诉讼法》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个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2、加大了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的处罚范围 。新《民事诉讼法》实行前,法院可以对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的行为限于:金融机构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扣划协助执行人的款项用以收贷还息的行为和为被执行人隐匿、转移存款的行为。新《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可以对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的行为的规定范围扩大,包括: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和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新规定的表述比较模糊,加大了法院的执法裁量权,使得法院执行人员更加强势。前台人员如果法律意识淡泊,或对协助执行的相关规定掌握不准确,很可能由于害怕被罚款、拘留的心理压力,未能充分声明协助材料的不足之处,从而可能进行错误的变通操作,引发相关的操作风险,进而引发不必要的诉讼和被处罚。  

3、可能遭到其他处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擅自转移或解冻被冻结存款导致款项被转移的,法院将裁定银行负责追回,限期不能追回的,可能裁定银行承担赔偿责任,甚至逐级追加上级行直至总行为被执行人承担责任。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法院将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同时,对于被认定存在违反协助执行义务的,金融机构还可能会遭致监察机关、银监会等有权机关的纪律处分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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