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翔美通装饰家居城开业两年有余,商户们如今发现,装饰城用地性质居然是工业用地而非商业用地,并在招租时刻意隐瞒了这一点。记者日前在采访中了解到,已有3家商户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让商户们想不通的是,装饰城这样一个占地百余亩的大型项目是如何绕过层层监管,违规上马并顺利开业的? 合同瑕疵牵出土地违规 2007年10月,进驻装饰城不久的商户李兆远发现,和装饰城签订的租赁合同有些不对劲。合同书上甲方为“苏州工业园区中翔美通装饰城”,乙方为自己,但在合同盖章处却出现了第三方“苏州工业园区美通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常识告诉他,其中可能有蹊跷。但他当初对这个瑕疵并不在意。 到了去年末,金融危机让本来生意清淡的装饰城雪上加霜。商户希望装饰城能调低租金遭到拒绝。这时,李兆远才发现,他和装饰城的合同瑕疵并非无源之水。在向园区规划局等多个政府部门查证后得知,这个装饰城的用地性质竟然是工业用地。换言之,从法律角度而言,中翔美通装饰城并不具备民事主体的资格,当然以中翔美通的名义签订的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负责人承认装饰城有问题 记者在苏州中翔美通装饰家居城看到,市场内人流稀少,生意惨淡,一些铺位已经撤走。商户们竞相告诉记者,他们合同上加盖的章各家都不一样,有的是土方工程公司,有的是仓储公司。 商户们认为,由于装饰城不具备主体资格,其在广告上的投入远远不足,甚至没有常见的户外广告。而装饰城一个铺位的租赁价格是附近其他装饰城的一倍,“这就难怪我们的生意一家不如一家,亏个20多万都算少的”。他们表示,如果早知道市场用地性质有问题,他们是绝对不会来这里经营的。 昨日,记者联系了中翔美通装饰家居城。一李姓负责人表示,中翔美通装饰家居城是中翔美通仓储销售有限公司的一个经营项目,用地性质是仓储用地。企业是以仓储公司的名义在苏州工业园区登记注册的,租赁合同的履行主体也是仓储公司而非合同签订方中翔美通装饰城。他还告诉记者,李兆远合同上出现的土方公司和装饰城没有任何关系,是签章人员操作失误所致。 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於峰律师受访时表示,仓储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按照土地、房产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业用地是不能用做商业用途的。就合同法而言,如果装饰城方面所说属实,中翔美通装饰家居城只是中翔美通仓储销售有限公司的一个经营项目,装饰城就不是独立的法人,就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那合同书上的甲方“中翔美通装饰家居城”又该怎么解释?而更为关键的是,一旦装饰城与商户发生了纠纷,合同主体不明确将危及商户的利益。 而记者从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部门了解到,商户对装饰城用地性质的质疑之声,他们已有所耳闻,有关部门正对此事进行调查,目前尚无正式结论。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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