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股票 >> 每日必读 >> 每日晚间快递 >> 正文

ST海龙:致歉公告

2011-9-26 9:11:50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每日晚间快递
核心提示:2011年9月23日,ST海龙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1〕295号)。因公司业绩预警严重滞后、未履行担保审议程序亦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的
  2011年9月23日,ST海龙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1〕295号)。因公司业绩预警严重滞后、未履行担保审议程序亦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的巨额违规担保事项,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和情节,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山东海龙时任董事逄奉建(董事长)、王利民(兼财务总监)、任国威,董事张志鸿(兼总经理)、李月刚、史乐堂,独立董事韩光亭,监事王文涛、李玉波,时任监事王兴华、郑恩泮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董事长袁明哲、独立董事郑植艺、董事陈学俭、监事宗海省,时任独立董事刘俊峰、时任董事会秘书辛青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诚恳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并真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依法运行,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热点图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1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