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6月7日披露《中介公司网上叫卖股民资料》一文后,引起一些受害股民的关注,他们表示想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但让他们困惑的是不知道告谁。昨日,有律师为股民支招称,证券公司和中介公司都可以成为被告。
昨日,曾接受记者采访的股民李先生称,最近几天他接到的骚扰电话一直有增无减。目前,他刚刚更换家里的座机号码,但他表示,以后还要继续炒股,这种换电话号码的方法治标不治本,烦恼将持续存在。“我想起诉,但不知告哪一方,怎么个告法。”
针对股民们的想法,重庆千禧年律师事务所陈金柱律师表示,证券公司泄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出卖客户资料,且以营利为目的,其行为已经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触犯了法律;而中介公司通过非法转卖,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也属于违法行为。“两家公司都可列为被告。”陈律师称。
如何搜集证据?陈律师给股民支招:只要股民提供在证券公司的开户资料和中介公司出售股民名单时所报称的资料来源音频材料,根据法律证据的相关性和相联性,就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对中介公司和证券公司同时起诉,进行索赔。“受害股民当事人,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开户证明,签定起诉协议,便可交由律师全权处理。”陈律师称,起诉程序并不复杂,受害股民可以随时起诉。
“如果法院判股民胜诉,估计可以得到500元左右的赔偿。”陈律师表示,虽然赔偿金微不足道,但其意义在于唤醒了股民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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