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取消”和“三强化” 30年栉风沐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发行制度经历一系列变化。1999年《证券法》出台,2000年股票发行制度从审批制转向核准制;2020年新《证券法》推行,核准制开始向全面注册制转变。 关于审批制与核准制的区别,上海交大教育集团科创上市EMBA项目中心主任严同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审批制主要是额度管理,由政府选择企业,证监会对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查,行政控制发行节奏、发行价格等。 “核准制则是取消额度管理制度,保荐机构选择和推荐企业,发审委审核、证监会核准发行,证监会管价格、调节奏、控规模等。”严同球表示。 2019年以来,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相继落地。严同球表示,注册制主要特征有四方面: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企业拥有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天然权利;各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宽进严管,证监会重在事后监督。 此外,上述接近沪深证券交易所人士对记者分析称,注册制在制度设计层面,可归纳为“三取消”及“三强化”: “三取消”即取消对发行价格、节奏、规模的行政管制;取消发审委,建立由交易所审核发行上市,向证监会注册生效的发行上市审核制;取消分板块设置的发行条件,实行差异化的上市条件,增强市场包容性和覆盖面。 “三强化”即强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强化发行人的诚信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强化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