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评:周五下跌纯属“意外”?下周还有重大事件

作者:本页  文章来源:中金在线   更新时间:2010/4/16 15:28:00  

  三、主力动向

  

  机构投资者积极备战股指期货

  国内首只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将于今日上市交易,这也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正式迈入股指期货时代。

  记者从相关机构了解到,股指期货推出前几周,开户数量猛增,且频现法人客户身影,多为以资产管理公司名义注册的非阳光私募。而这其中,又以从事套利交易为目的非阳光私募为主。

  一家专业从事量化套利投资的上海某私募公司负责人表示,其已以一般法人身份开立了账户,并将视市场流动性情况开立多个个人账户,增加持仓规模。

  而对于信托平台上的阳光私募,由于银监会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应政策,股指期货上市初期尚无法用客户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但据了解,已有一些公司准备利用公司自有资金的形式,从事以投机为主要目的的股指期货交易,以积累相关经验。待相关政策明朗后,再以正规渠道参与股指期货,以实现股票现货的套期保值。

  作为未来股指期货市场主力军的公募基金和券商,由于其参与股指期货的操作细则仍未公布,因此暂时没有开户的消息。

  国泰君安金融工程部蒋瑛琨表示,待到未来各类特殊法人均被允许可参与股指期货,预计券商、私募等机构投资者将成为期货交易主力,公募集金也将积极参与期货交易。“从各类机构的投资目的与意愿来看的,券商对低风险套利、避险有较大需求,私募追究绝对收益的投资性质决定了其是长远参与期货交易的主力,而追求相对排名的公募集金只会部分参与。保险、QFII受制于投资目的或交易规模,难成为参与的主力。”

  蒋瑛琨表示,从海外市场来看,套期保值是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主要目的,参与头寸在各市场不尽相同,运用期货及其他衍生品交易的合约价值占资产净值的比重大多介于10%到30%之间。根据先期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征求意见稿》,基金可作多头与空头套保,上限分别是净值的10%、持股总市值的20%。尽管不能完全套保,但在实践中尤其是股指期货推出初期这一比例已基本能满足基金套保需求。

  对于券商、私募而言,除套保外,还可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利和单边交易策略。当股指期货的市场价格与其合理价格偏离较大时,就可进行股指期货套利,特别是在股指期货上市初期。根据香港和台湾的经验,股指期货上市初期具有12%到35%的期现套利机会,年化收益率也较高。而在股指期货上市两年后,套利机会将明显减少,年化收益率也降低至5%;而采取单边交易策略,利用杠杆配置可设计出收益更高的产品,但同时风险也相应放大。(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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