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港股 >> 港股新闻 >> 正文

华人首富李嘉诚又有新计划 再次否认撤资香港

2013-9-29 8:49:27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李嘉诚继以商业信托形式出售大部分和记港口股份及放售百佳超市后,旗下电能27日亦宣布以股份合订单位(合订证券)形式拆售港灯,市场估计集资额介乎40亿至50亿美元(约312亿至390亿港元。对于有指此为“超人撤资”之举,电能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 李嘉诚继以商业信托形式出售大部分和记港口股份及放售百佳超市后,旗下电能27日亦宣布以股份合订单位(合订证券)形式拆售港灯,市场估计集资额介乎40亿至50亿美元(约312亿至390亿港元。对于有指此为“超人撤资”之举,电能发声明指,今次计划分拆港灯上市之建议纯粹是一项商业决定,不应视为撤资。

  电能表示,已向联交所申请拟以合订证券形式分拆旗下香港电灯在港主板上市,公司将于今年底前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建议分拆上市。高盛(亚洲)及HSBC Corporate Finance(Hong Kong)已被委任为联席保荐人。港灯在香港从事发电、输电、配电及供电业务,并爱予香港政府订立的管制计划规管。预期于分拆完成后,电能将拥有30%至49.9%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的权益,并将因而获得稳定的股息收入。

  资金或收购海外项目

  于建议分拆上市后,将根据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拨付向电能收购港灯的部分应付代价。派息政策方面,今、明两年拟维持至少与2012年度相同的股息分派金额。电能相信,分拆可以提高公司现有价值;而出售其于港灯的权益而收取的所得款项,将会为公司带来财政实力,可在全球能源行业领域物色收购目标。

  电能承诺在分拆后,在香港的发电、输电、配电和供电业务不与港灯竞争,除非持有港灯股份少于30%,以及港灯合订单位不再在联交所上市。

  就传媒查询长和系分拆业务上市是否撤资时,电能回应指,“今次电能实业计划分拆港灯上市之建议,纯粹是一项商业决定,不应视为撤资。”该公司又指,分拆港灯上市的计划是一项建议 ,现阶段不作进一步评论,又同时提醒市场,有关建议不一定付诸实行,须视乎联交所之批准、市场因素、董事会之最后决定及股东特别大会之结果,细节如订价等亦未落实。

  最快圣诞前落实分拆

  按现时的上市条例,港灯的合订股份最快可于圣诞前落实分拆上市。有分析认为,电能拆港灯上市后仍持有最少30%股份,未必为“撤资”,惟今次以合订股份方式分拆,港灯上市后的利润会100%派发股东,显示李嘉诚相信港灯发展已见顶,才会有分拆出售。而电能除可透过今次分拆套现大笔现金外,日后亦可在港灯派息中收取大量现金,故分拆与卖资产意思其实分别不大。

  长建专注非能源项目

  持有电能38.87%的长江基建预期可因港灯分拆而获得收益。在分拆完成后,长建及电能拟将继续凭借其各自的行业专长,电能专注于能源项目投资,长建则专注非能源项目。长建承诺,任何能源项目投资机会如其可供投资或收购权益的企业价值(按电能实业厘定)不超过40亿元,电能将不会邀请长建作参与。惟一旦长建拥有电能股份少于30%,以及电能股份不再在联交所上市之时,公司会终止有关承诺。

(责任编辑:DF080)

分享到: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3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