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指数最初以1964年7月31日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以成份股的发行股数为权数,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后由于技术原因改为以1984年1月13日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975.47。恒生指数现已成为反映香港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主要风向标。 恒生指数是香港股市价格的重要指标,指数共有若干只成份股(即蓝筹股)市值计算出来的,代表了香港交易所所有上市公司的70%市值,恒生指数由恒生银行属下恒指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计算。 新的成份股数目 恒指服务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宣布将成份股数目由33只加至38只(当中包括33只非H股及5只H股),并于2007年2月9日宣布将成份股逐渐增加至50只,当中H股与非H股数目将不会被固定于持定水平。 恒生指数成份股选股范畴 恒生指数成份股必需是以主版及于香港作第一上市地点。如是国企股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点亦可。 该H股公司股本以全国企股于香港交易所上市。 该H股公司需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没有非流通股本。 新上市的H股公司没有非上市股本。 必须位列在联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H股除外)总市值在首90%之列(市值指按过去一年内的平均值); 必须位列在联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H股除外)成交额在首90%之列(成交额指按将过去两年内的成交总额分成八个季度各自作出评估);或须在联交所上市满两年或符合相关上市少于两年的大型股获纳入恒生指数的指引。 上市少于两年的大型股获纳入恒生指数指引: 于检讨指数时大型股平均市值排名 最少上市时间 第五或以上 3个月 第六至十五 6个月 第十六至二十 12个月 第二十一至二十五 18个月 第二十五以下 24个月 经甄选符合资格后,再按以下三项准则接受最终评选: 公司市值及成交额之排名; 不同行业在恒生指数内所占的比重能否反映股市分布 公司的财政状况。 恒生指数任何一只指数成份股如连续停牌一个月,该成份股将会从指数中剔除。在非常特殊情况下,例如该成份股被认为极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复牌,才有可能获保留在指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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