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设为首页
第一金融网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基金 | 股票 | 保险 | 期货 | 信托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理财 |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娱乐 | 
第一金融网快讯: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保险 >> 专业资讯 >> 文章正文
上海:车船税“捆绑”交强险仍不明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5 9:13:15

  异地投保实行自愿原则 

  就在交强险正式运行一周年,社会各界对其盈亏数据“翘首盼望”之际,记者从上海保险市场再获信息:此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共同颁布的关于车船税和交强险共同缴纳,由一张交强险保单共同出具的工作仍未启动。来自上海财税局和上海保监局的消息称,关于两险共缴的具体时间仍在等待最后协调。对于牌照在异地而经常在沪行使的车辆车船税如何缴纳的问题,上海保监局财产险处负责人表示,将在两税共缴工作正式启动后实行自愿原则,即可同在上海或在挂牌地缴纳。

  上海保监局财产险处副处长杨颖群表示,保险公司已经作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具体的开征时间仍然要等候税务机关的通知,对于异地牌照而经常在上海行使的车辆,上海财产险公司不会主动要求其在本地缴纳车船税和交强险。

  记者了解到,在上海车险市场上,绝大多数的车辆都已经贴上了2008交强险的标志,而这些车辆由于上海财税局尚未开征今年的车船税,因此使用的仍然是原来的交强险保单,而目前税务系统的主要问题是,协调各地区地方税务机关之间的车船税信息体统的共享。 (胡金华/每日经济新闻)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郑重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第一金融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热点图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Copyright©2006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 合作电话:13146473155
    制作单位:第一金融网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