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紧急避孕药榕推实名制 禁止售终止妊娠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都网   更新时间:2011/12/28 10:34:02  

  关注理由:近日,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药店在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检查登记购药者的身份证。药监局的这项新规,引起不少网民热议,有的网友认为,滥用避孕药确实会对妇女的身体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对女性的身体造成危害;有的则认为新规可能会导致公民个人隐私泄露。一位90后女生说,“实名制后,如果我在药店登记的真名真姓被传出去,我还怎么嫁人呐?”不少市民更担心,某些不良商家会将客户登记的资料销售或散布出去,将对个人的名誉和隐私权带来损害。

  法律界人士:购紧急避孕药实名制目前没有这样的法规

  近日,福州市药监局对全市各大药店发出通知,要求购买紧急避孕药的顾客出示身份证,并留下身份证号码、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这一新规,因涉及公民的个人私密性,在各大门户网站引起了网友关注。“连买避孕药也要实名制,就等于实名公布自己与异性朋友发生过关系了?”一些女网友很纳闷,很害怕实名制之后,自己的真实身份公开,会给今后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有关人士认为,紧急避孕药的作用,是给那些避孕失败的女方提供一种补救的措施。一对情侣避孕失败,买盒紧急避孕药,这已经成了常见的避孕方法。很多紧急避孕药都是经过长期应用、确认有疗效、质量稳定、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的非处方药,消费者本可以自由购买。现在药监部门要求购药者出示身份证,其实有可能造成个人隐私被泄密。

  也有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国内并无法律明文规定公民购买紧急避孕药须出示并登记身份证,在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前,药监部门要求个人在药店购买终止妊娠药品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做法值得商榷。

  市民:买避孕药怕信息泄露有人可能选择危险的堕胎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福州几家药店,表示需要购买米非司酮类紧急避孕药,有一家药店员工表示,如果购药者执意不愿出示身份证,登记下姓名后还是可以拿走药品。

  采访中,一位药店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接到福州药监局的通知后,就要求药店中的营业人员对购买米非司酮类药品的顾客进行登记,但在实际过程中,有些顾客根本不愿意出示身份证登记,他们也不好强求,最多让顾客留下姓名后买走药品。他无奈地说:“顾客如果提供的是假名字或者假身份证,我们也无法辨识。”

  一药店黄姓店长表示,他们只是要求购买此类药物的顾客在前台进行登记,资料由收银台保管,在年终时进行归档,主要就是应对公安、卫生以及药监部门的检查,作为私营的药店,他们确实没有条件和能力对这些个人信息资料进行加密保管,因此也无法保证这些资料不会出现外泄的情况。不少市民表示,市药监部门没有对紧急避孕药实名制制定相关配套的个人隐私保护制度和措施,如果不良商家有意或无意将客户登记的资料散布出去,将会对购药者的隐私和名誉造成严重伤害。

  记者采访了福州一些妇产医院,这些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到他们医院做人流,不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身份信息,“因为这是顾客的隐私,我们没权利这么做”。

  有关人士指出,一些女性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很可能放弃购买紧急避孕药,进而到一些医院去做人工流产。与紧急避孕的副作用相比,堕胎对身体的危害无疑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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