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税”包含哪些? 台湾财政部今年三月初提出《特种货物与劳务销售税条例》草案,拟对持有两年内的非自用住宅课10%-15%的税率,同时,价值5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万1600新元)以上的家具和300万元以上的汽车、游艇和私人飞机,也都要课征10%的税率,外界称之为“奢侈税”。 行政院在三月中通过该草案,今天开始初审,一旦完成立法作业,预期在7月1日正式施行。 奢侈税征税范围包括非自用住宅、极奢档次的奢侈品,最受各界关注的是它对房市的冲击。根据草案,两年内进行买卖的“非自用住宅”,将依据实际交易价格征税,在一年内移转者,将课征15%的税率,两年以内移转者,则课征10%的税率。卖方必须在订约日之后30天内自动申报,若未诚实申报,一旦被查获,将被处以三倍税额的罚款。 草案中也增订防止殃及无辜条款,卖方若因失业或其他特殊原因,被迫在购屋两年内卖屋,经财政部核定者,不会被课奢侈税。 至于奢侈品方面,征税项目包括300万元以上汽车、游艇、飞机,每件单价50万元以上家具,及龟壳、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产制品。 财政部长李述德昨天表示,对自用飞机、游艇与300万元以上的汽车课征特种销售税,不会影响台湾经济。至于手表、钻石等可能会转为境外采购的商品,不在课征范围。 财政部粗估,奢侈税一年可增加151亿元的税收。行政院长吴敦义曾指示,未来奢侈税的税收,将全数用于社会福利及救助,以缩小收入的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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