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幸的是,苏宁方面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即便标识是员工“抖机灵”设计,也反映出苏宁方面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此事件,哪怕不是苏宁官方所为,但也不能轻易“甩锅”给个体员工。既要对此给予妥善处置,也有必要深挖存在问题的成因,甚至应向当事人表示歉意。 借助“宏颜获水”打广告的并非苏宁一家。据报道,“嗅觉灵敏”的淘宝商家同样没有错过这样的好机会,且已有卖家上架了“宏颜获水”主题T恤。从效果图来看,该T恤正面印有李彦宏被泼水的剪影,中间是What‘s your problem,最下方则是“宏颜获水”四个字,宏字还特别标红。更有卖家脑洞大开,将“宏颜获水”印到了手机壳上…… 追逐热点打广告虽可行,但也应注意边界尺度。正如有媒体评论“公众场合向公民个人泼水,这是一种严重的羞辱行为”。的确如此,即便在现场,李彦宏能够对泼水应对自如,但这种侮辱人的做法也不能纵容,更不值得大书特书,更不应该当做噱头用于广告,这样的经营价值观本身就是错误的。 可以说,无论是泼水事件,还是用“宏颜获水”打广告,都不应是在法治社会出现的。对于商家而言,法律须恪守,同时也不能背离商业道德。用“宏颜获水”打广告显然是念歪了生意经,实不应该!(杨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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