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信托:因将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给自然人等案由被监管开具150万元的罚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1/4/28 9:08:35  

  金融界网4月27日消息 近日,福建银保局对于兴业国际信托开出150万罚单。

  公告显示,主要违法违规案由是:1.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2.未严格落实核保内控要求。3.将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给自然人。

  因此,对兴业信托做出以下的处罚:对兴业信托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俞诺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唐平华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徐静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司斌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监管做此处罚的依据是:《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九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第二条第(二)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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