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保险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99号和总行相关要求,切实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农行朝阳县支行在全行范围内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有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朝阳县支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防范和打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及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内控合规部。按照重点突出、职责明确、依法治理、密切配合的原则,明确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具体实施步骤分层组织实施。在现行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机制、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基础上,统筹深化整治市场乱象、案件风险排查、风险审计、业务部门专项治理及尽职监督检查等各项检查治理项目,深入开展监测预警、摸排核查、报告移送、账户查控、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工作。 二、明确职责,确定范围。 按照《转发总行关于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及防范处置工作的通知》(农银辽办发〔2016〕550号)、《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17年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的通知》(农银辽办发〔2017〕386号)已明确的职责分工,持续运行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明确网络金融条线负责利用网点、网络、自助设备终端、客户调查服务等渠道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充分调查和识别客户从事参与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源头治理。 朝阳县支行注重宣传引导,下更大力气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将识别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纳入年度宣传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利用行业特点和优势,利用各种手段和机会开展公共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注重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金融知识,重点做好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警示教育,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信息,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2020年,朝阳县支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工作共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2场,发放传单、手册等宣传资料1235份,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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