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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业委会追讨300万元物管费二审将开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4 10:09:37

  昨日下午1点,只能容纳十几人旁听的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厅早已坐满了人,未能获准进入旁听的人只好等在大门外。这一切全是因为北京首例业主委员会追讨300万元物业管理启动费的二审将在这里开庭。

  下午1点半,原告方健翔园业委会代表及其律师及被告方的律师进入法庭。这个关系到健翔园能否讨回300万元物业启动费,以及北京市高达300亿元同类追讨的案件就此拉开了二次庭审的序幕。

  庭审未能等到 物权法正式执行

  实际上,对于发起此次诉讼的健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来说,本次庭审的结果依然难以预料。6月初海淀法院一审以物管启动费的定性和具体执行尚无明文规定,对健翔园小区的诉讼请求全部予以驳回。

  不过值得玩味的是,海淀法院一方面驳回了原告的诉求,另一方面却判诉讼费用由被告方物业公司方承担。这一看似“折中”的判决背后其实体现了事件的重大影响力。健翔园业主委员会代理律师于启波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北京类似健翔园这样未移交的物业启动费涉案金额超过300亿元。如果此案成为判例,将对整个北京物业管理市场带来巨大影响。

  原告律师于启波不无遗憾地对记者表示,“由于物权法到10月1日才正式执行,物权法新条款由于时间关系无法在本案直接引用而对诉讼形成支持。因此只有靠原有法律法规进行诉讼。这是非常可惜的一件事情”。

  而被告律师韩小胜却认为健翔园业主委员会一方不懂法,或者对现有法律理解不准确才造成一审原告败诉。不过双方对于庭审结果都不愿预测,只是以“还要看法院怎么判”的标准答案应对记者的提问。

  根据惯例,本次庭审的结果将于10月1日之前宣判,“最多会拖到‘十一’长假之后立刻宣判”原告律师于启波对记者强调。而宣判之日,正好是物权法执行之时。

  成立追讨联盟 几十家业委会参与

  根据我国法律二审终审制,无论此番一中院审判的结果如何都将是最后的终审判。记者发现当事双方都在为最差的结果做准备。

  被告律师韩小胜对记者表示,其实双方还是有机会坐下来和解的。不过健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任晨光对记者表示,关键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说的和解只是移交资料,而对政府规定的300万元物管启动费只字不提归还。并反问记者:“如果你这样会和解吗?”任晨光对记者强调,业主委员会都是相当宽容的,“哪怕他们提出个归还比例,也好和全体业主协商。”

  另外,任晨光对记者透露,目前北京市绝大部分小区都没有收到由开发商支付给业主的物业管理启动费,这部分费用全部被物业公司占用,这是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一个大问题。为此健翔园业主委员会已经联合了几十家小区的业委会以集体的方式向各自的物业公司追讨物业管理启动费。任晨光以保密为由拒绝向记者透露参与集体追讨行动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但是任表示会在恰当的时候对外宣布。“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我们都会将追讨进行到底。”任晨光对记者强调。商报记者 罗添

  事件回放

  百万物业费的追讨

  商报讯(记者 罗添)对于百万物业费的追讨行为缘起偶然。2004年健翔园小区和原物业公司产生纠纷时,业主委员会成员之一的任晨光发现根据北京市政府1995年第21号令《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性经费由该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建安费2%的比例,一次性交付给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但是业主从未见到过这些钱。2004年当业主委员会向当时的物业公司询问330万元物管启动费去向时,物业却称花完了。于是,业主在更换物业后对原物业进行了起诉。

  据悉,此现象在北京普遍存在,未直接交付给业主的物管启动费超过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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