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在接受《中国外汇》采访时表示:新的一年,外汇局将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度购付汇额度限制,优化管理流程;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试点。 对此,新浪财经特邀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为大家解读分析! 温彬: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我国资本项目开放进展显著。按照IMF关于资本项目的划分标准,在七大类43个科目中大多数已经实现或基本实现可兑换。但对个人对外投资仍存在较多限制。为了满足我国居民对外投资需求,2006年推出QDII,实现了居民间接投资海外资本市场。在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背景下,居民资产配置多元化需求增加,如果居民可以直接开展境外证券和保险等投资,一方面有利于扩大居民投资渠道,实现资产配置多元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跨境资本双向流动,保持人民币(6.4577, -0.0301, -0.46%)汇率水平总体稳定。这对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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