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华鑫基金严重违反信披规定 律师:基民可以集体诉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9/3/21 10:09:04  


  本报《摩根华鑫网站被黑?》刊发后,引起投资者的巨大反响,包括新浪、搜狐、和讯、 等在内的数十家媒体转载,并成为基金吧连续两日点击率排名第一。《大众证券报》对照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后赫然发现,摩根华鑫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处违规。为此,本报律师团提醒投资者,由于摩根华鑫基础业绩较差和管理层动荡有一定关系,而该基金却未正常披露信息,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以申请索赔,甚至“集体诉讼”。 

  信息披露多次违规 

  根据《基金法》第62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必须公开披露,但是摩根华鑫却公开违反该规定。 

  首先,摩根华鑫基金总经理2008年11月10日仍是许明,因为他还出现在当天的招募说明书上,但是之后许明何时离任,至今未曾公告。从媒体报道和种种迹象来看,许明大约在11月12日就提出辞职,并离开。记者此前曾致电该基金公司,该公司也表示总经理是于华,那么为何摩根华鑫基金公司不对此公告呢?难道他们不知道《基金法》的相关规定? 

  其次,于华何时暂代总经理,至今也没有公告。《办法》第33条明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督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由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但是于华履职已经很久,他从2008年11月24日就被公告离职,之后来到摩根华鑫担任总经理,但是一直未曾公告。 

  第三,暂代总经理时间是否超标?根据有关规定,“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但是从去年11月至今已经4个月了。 

  律师:基民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WIND统计显示,由于连续的误判,摩根华鑫基金业绩“垫底”,不仅2008年业绩大幅亏损,甚至最近一年来还是以-50.90%的业绩位列近600只基金的最后一名。 

  《大众证券报》律师表示,从表面上看,基金业绩和高管的变动没有关系,但是一直风雨飘摇的基金管理团队变动,甚至是全部“换血”,这无形中给基金业绩运作带来极大影响。而摩根华鑫迟迟不公告高管的变动,这无形中也对基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因为一旦公告管理层大变动,许多投资者就可以考虑赎回重新选择基金配置。因此,针对摩根华鑫基金的违反《基金法》和《高管管理办法》而造成自己损失的行为,可以就此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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