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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文规范基金打新:不得受托报价

2012-2-2 9:00:35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股民学院
核心提示:在临近兔年结束之际,一些基金公司陆续公开声明,暂停参与IPO询价。这一行为被认为是在新股高频率发行,而买方机构与卖方话语权不对等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引发业界关注。而在新股询价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也再一次搬上
  在临近兔年结束之际,一些基金公司陆续公开声明,暂停参与IPO询价。这一行为被认为是在新股高频率发行,而买方机构与卖方话语权不对等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引发业界关注。而在新股询价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也再一次搬上台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就在此后的春节前夕,监管层旋即对各基金公司下发了 “关于加强新股询价申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新股询价申购的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并具体提出基金公司应加强内控、监察稽核,不得受人请托进行报价,不得进行非理性报价等要求。

  要求加强内控稽查

  据悉,春节前夕各家基金公司收到证监会基金部发文通知,规范基金在新股询价申购管理有关问题。

  通知强调,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新股询价申购的重要参与者,应当高度重视新股询价申购的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制度安排、组织构架、流程管理、监察稽核、人员培训等方面要不断加以完善,以适应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

  其中具体要求包括:各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股询价和新股申购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定价能力,参与新股询价和新股申购要理性合规、勤勉尽责,要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的制度程序,要对新股进行深入研究,并保持独立的专业判断,在询价过程中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应有作用,维护基金行业声誉。

  同时,该文件也对机构在新股申购中的“灰色”地带进行了严格规范:“各公司应当加强对新股询价和新股申购的监察稽核,强化对新股询价决策人员的培训和约束,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公司及员工不得受人请托进行报价,不得进行非理性报价,不得在报价申购过程中有任何利益冲突行为。”

  此外,监管层还表态称,基金监管部和相关派出机构将加强对基金参与新股询价和申购的监管,“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华宝兴业仍坚持拒绝打新

  据基金业内人士分析,此次监管层专门针对新股询价问题发文,或与此前基金在打新过程中频繁暴露的矛盾有关。

  去年《每日经济新闻》就曾报道过承销商在基金“打新”过程中要求提高报价的“潜规则”。由于卖方在新股询价过程话语权过大,时常干扰基金报价,让不少基金经理苦恼不已,有基金经理告诉记者,多次在询价过程中接到投行打来要求修改报价的电话;或为了让询价结果更好看,而劝机构取消报价的情况。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这种情况仍旧存在。

  而就在兔年岁末,一些基金公司首次站出来明确表示 “暂别新股”。华宝兴业、信达澳银先后发布“友情提示”,称由于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对发行人的充分调研并给予科学、合理的询价意见,暂停参与各发行人的IPO询价。

  事实上,还有一些基金公司虽没有对外宣布暂停参与新股询价,但实际上已经减少了参与新股报价的活动。虽然监管层并未对基金公司退出新股询价作出公开表态,不过此次证监会发文,自然被看做是对此事件的一种回应。

  华宝兴业基金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仍旧维持“友情提示”中的决定,并未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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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在公开诚表示,基金公司在新股询过程中,报价是比较理性的,没有明显高于其他机构者,也没有帮忙报价。

  王林称,他跟踪了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的,IPO网下询价报价少于30家机构的6只股票,通过对这6只股票的询价分析,发现在最后参与询价报价机构当中,有十个询价机构在某种意义上是在帮忙报价,存在抬高发行价的可能性,上述机构主要集中在证券类、保险类机构,没有发现基金公司的参与。(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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