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倾斜 此次《意见》扩大了深圳土地自主管理权限,深圳或将在更大的范畴内获得土地统筹空间。 《意见》从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耕地占补平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关试点、不动产登记、土地只征不转以及深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等九个方面,支持广东、深圳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自然资源部特别提出,支持深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充分发挥深圳“双区叠加”优势。 除了支持广东和大湾区改革探索事项全部适用深圳外,《意见》提出,简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加强闲置土地和因违约收回土地的管理、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操作路径以及盘活工业用地等,从多方面来增加深圳建设用地。 其中深圳获得的“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操作路径”的权限,以及深圳、广东省大湾区城市获得的“研究探索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问题的办法”的权限,显得尤为引人注目。也就是说,未来住宅、商办物业下面的国有土地到期之后,该如何续期,将在深圳率先探索。 深圳土地管理权限的扩大,也体现了近年来土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倾斜的趋势。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下称《决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决定》称,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 当前新增用地指标、年度计划等权限仍在中央,各省份每年的土地审批指标是相对固定的,但在有限的“蛋糕”之下,省域内各个城市如何分配也十分重要。审批权下放到省级,有利促进省域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利好强省会、中心城市的发展。 对大城市来说,土地指标不够,不仅导致住宅用地不足,而且需要重点布局的新产业、新基建也面临着用地的掣肘。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凤瑞对第一财经分析,中心城市的建设用地满足不了,对城市化的发展就会产生不利影响。要突破这种束缚,就应该在分配用地资源时,更多向中心城市倾斜。中心城市土地的单位产值高,用地更为集约,土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倾斜,也有利于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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