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违约事件发生后,在监管机构的正确指导下,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委员会于2018 年8 月23 日成立。根据公司公告,债委会提出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方案:通过实施司法重整,1)以债转股降低公司负债率,2)留债债权合理调整利率水平降低公司融资成本,3)结合出售公司非主业资产,将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负债结构调至合理水平,提升公司业绩。 2020 年12 月1 日,公司公告《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公告,永泰能源拟以现总股本124.26 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转增7.88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97.92 亿股股票。根据公司2020 年12 月17 日公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按照1.94 元/股的抵债价格进行以股抵债,共计抵偿约190 亿元债权。同时,公司按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分别设置偿还方案,有财产担保债权按12 年分期清偿,利率为5 年期LPR(4.65%);普通债权每家债权人50 万元以下的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超过50 万元的部分,按照20.78%的比例分12 年清偿,利率按5 年期LPR 的7 折执行。根据2020 年12 月31 日《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以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本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73.04%下降至55.72%,可节省财务费用11.33 亿元/年,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厚,并于2020 年产生47.7 亿元的一次性债务重整收益。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煤价下跌风险;资产减值风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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