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设为首页
第一金融网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基金 | 股票 | 保险 | 期货 | 信托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理财 |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娱乐 | 
第一金融网快讯: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保险 >> 保险案例 >> 文章正文
交强险要为无证驾驶肇事“埋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0 13:06:24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出了交通事故,按以往做法,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可昨日,区法院的判决否决了这个“潜规则”——  

  交强险要为无证驾驶肇事“埋单”

  办案法官说,这是为了保护受害人利益,也与国家设立交强险的初衷相吻合

  昨日,区法院对一起涉及交强险案进行判决,依法判定收缴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给予受害人5万元的赔偿。

  两车相撞夺走生命

  今年1月5日晚上8点左右,天已经完全黑了。阿根(化名)从女儿的店里下班后,像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急匆匆往家里赶。当行至瓜沥镇永福村地段,阿根打左转向灯准备转弯时,与对面突然窜出的一辆货车相撞,阿根当场没了知觉。后经医院抢救,阿根最终因伤势过重离开了人世。原本完整的家,如今只留下了79岁的老母,下肢伤残的妻子和一个刚步入社会的儿子。

  保险公司拒绝为无证驾驶“埋单”

  家里的顶梁柱没了,阿根的家人悲伤之余,向肇事司机提出了赔偿要求。肇事司机姓赵,40岁,四川人。赵某当晚驾驶的这辆货车,并非他本人所有,车主是个女子,叫阿令(化名),也是四川人。

  阿令的车子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从2006年9月29日起至2007年9月28日止,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

  原来,赵某持有的是H驾照(农用车驾驶证),他驾驶的车辆和准驾车型不符,根据条款规定,相当于无驾驶资格,尽管车辆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责任保险,但属于责任免除事项,因此,保险公司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保护受害人利益

  出于无奈的阿根家人,一纸诉状把赵某、阿令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赔付5万元死亡赔偿金,并要求赵某赔偿11.7万元。区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定保险公司给予受害人5万元赔偿,考虑到双方在事故中均有过错(交警判定),对于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由事故双方各承担50%,也就是说,赵某和阿令还需赔偿阿根家人74627余元。

  据悉,类似的案子,在杭州地区还是第一例。“这样的判决结果,是与国家设立交强险的初衷相吻合的,也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负责审判的法官鲍桂兰介绍说,交强险是国家基于公正政策的需要,为维护社会大众利益推行的,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车辆受害人员能够获得基本保障,区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

  “这样的审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区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里的多个条款,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参加交强险投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保险公司都应该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对于这样的结果,保险公司方表示,要咨询相关部门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郑重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第一金融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热点图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Copyright©2006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 合作电话:13146473155
    制作单位:第一金融网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