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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组织与企业劳动管理——企业与工会组织的关系及相应建设的完善

2012-2-6 12:28:19  文章来源: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  作者:商博
关键词:企业 工会
核心提示:
作者:根据北京市总工会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件,北京地区的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促建会工作已展开,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和推动所有企业,尤其是各类非公企业建立工会组织,进而实现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全覆盖。就此,企业工会的筹建工作也将全面展开。但是,到目前为止,很多企业对工会还一无所知,工会组织在企业管理中还是一个盲区。因此,笔者将就企业工会组织与企业劳动管理进行系列阐述,帮助企业对工会组织有一定了解,以期更好地协调劳资关系,保障企业良好发展。
一、企业工会组织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依法建立工会早有规定,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工会的职责也加以明确。但是大部分非公企业仍未成立工会组织,以致工会建设流于形式。企业之所以排斥工会,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企业对工会的认识淡薄
中国工会是何组织,工会与企业有何关系,企业工会的职能是什么等等,很多企业对此都不甚了解。笔者曾就此问题在联拓律师事务所会员企业中做过一次问卷调查,很多企业表示“工会在我的印象中,就是生日的时候送一个蛋糕,过节的时候发点礼品,没有什么用”,也有的企业认为“我们企业的员工福利待遇已非常完善,劳动关系也较为稳定,没有必要组建工会”。可见,目前大多企业对工会的认识都很局限,所以导致企业没有工会,或者即使存在工会也形同虚设。
2、企业缺乏对工会的信任
很多企业一提到工会,首先想到“罢工”或者“挑企业毛病”,因为企业对工会的了解主要来自于西方国家或者工会的事后维权活动,认为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就是替劳动者说话,不考虑企业利益甚至对抗企业,因而排斥和拒绝组建工会。但也正是由于企业对工会的不信任,导致劳资双方处于对抗的立场,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劳资关系的不和谐。
3、企业缺乏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开始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但是,仍有大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没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意识,没有树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没有把劳动者看作“人力资本”, 认为自己的行政管理已经非常科学,不需要工会的介入,更不会听取工会的意见。这也为工会在企业开展工作增加了难度。
4、企业对工会存在惧怕心理
企业为了降低职工的影响力,强化管理层的决策力和控制力,不希望职工组织起来对抗自己,因而惧怕成立工会。另外,还有少部分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益,不惜采取违法手段,侵害劳动者权益,因而惧怕组建工会,害怕劳动者借助工会的力量追究其法律责任。
5、企业为避免缴纳工会经费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企业为避免向工会拨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故不组建工会。
上述原因从不同侧面反映出企业对工会的错误认识,以及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由于法制不健全及相应力度不够,使得工会职能受限,且难以确立自身定位和工作重点,在企业与劳动者间左右摇摆,面临尴尬的生存困境。正是这些,制约了企业与工会关系的建立和开展,使工会组织成为空中楼阁,失去了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严重阻碍了工会的进步与发展。
二、企业与工会组织的关系
根据《工会法》第二条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中国国情而言,作为一个具有国家和工人组织双重身份的机构,工会如何扮演这两种角色并在二者之间保持平衡?同时,就目前工会与企业的关系来看,企业工会组织对企业具有很强的依附性,工会能否代表职工利益,又能否处理好与企业的关系?
笔者在协助企业筹建工会过程中,也曾就企业与工会组织的关系,与市区及街乡地区总工会进行沟通。总工会也表达了企业工会组织现状和建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企业的不理解和对工会的抵触加大了建会的难度。对此,他们表示企业应正确对待其与劳动者与工会的关系,增强现代管理意识。
企业与劳动者其实是互为依赖、互相依存的。没有企业,劳动者无法获得生活保障;而没有劳动者,企业也无法生存和发展。因此,只有相互协调和平衡,才能使两者沿共同方向,实现互利共赢。同样,工会与企业利益在目标功能上也存在竞合,具有共同利益。企业工会组织处于企业和劳动者居中协调人角色,加强劳资双方沟通引导,有效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正基于此,北京市总工会本着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为建立工会目的,以“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为企业工会的工作方针,开始大力加快建会工作。
三、完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根据北京市总工会指示精神,以及各项政策的相继出台,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将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新形势下,企业与工会如何提升、改进两者关系,完善工会组织建设,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企业与工会应加强交流,不断增进双方互信。
企业对工会工作表示排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认为工会对抗企业,且对企业发展不能提供任何帮助。有鉴于此,企业可与工会间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网络及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交流和合作。企业应建立较为先进的管理体制,积极改善与工会的关系,谋求工会的支持和帮助;工会应积极与企业保持联系,掌握企业对职工需求变化的同时,协助企业了解职工需求,为企业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帮助,以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共赢。
2、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升职工对工会的认同。
虽然法律规定,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但在实践中,工会会员能否从内心认同工会,将会对工会建设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工会必须积极调整思路,完善相应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能力。同时,应建立与职工的沟通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地获知职工的需求,充分发挥工会在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帮助企业和职工达成一致,从而提高职工对工会组织的信任与认同。
3、从事后救济变为事前参与,从根本上改善劳资关系,减少劳资冲突。
企业在决策前主动与工会联系,职工在面临劳资纠纷时及早寻求工会帮助,工会时刻保持积极态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矛盾激化,有效将劳资冲突化解在企业内部。另外,工会与企业应建立良好的协商机制,帮助企业和职工达成共识。这种变事后救济为事前参与,既保护了企业的利益,易于企业所接受,也维护了职工的权益。
4、加强职工培训与教育,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工会应注重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包括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职业道德观等基础素质教育,也包括职业技能、职业规范培训和企业文化理念的培育,使职工在精神、知识、技能上获得同步提高。同时,工会应对职工给予正确引导,鼓励职工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劳动纠纷,增强对企业的理解和认可,减少敌对情绪,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
5、发挥工会优势,创造最大价值。
企业工会可以与行业工会、地区工会等组织,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并利用工会的角色优势,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和相应政策的出台,推动工会建设,发挥工会最大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并为企业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服务。
综上所述,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已全面展开,工会组织介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已成必然。企业与工会建立更高效、更富于建设性的关系,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与作用,平衡企业与劳动者间利益,协调劳资双方关系,将成为目前企业和工会共同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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