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家安防公司,记者见到了这样一个小黑盒。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讨论营销方案的会议是高度保密的,但没人想到,座椅下却藏着这个小黑盒。 由于商业机密泄露,企业竞标失败,从而蒙受了上千万元的损失。这种小黑盒子,叫做GPS定位器,它广泛用于汽车防盗和企业运营车辆管理。 2015年起实施的《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明确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以窃听手段获取的材料不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行为人很可能还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此,专家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应该同步跟进,对利用新技术手段实施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规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个人信息实际上在各个国家,包括中国在内都是一个最高位阶的保护。不能靠企业自律,也不能通过个案来处理,应该是一个常态化的过程。必须是线上线下结合起来,从它的生产源头开始堵截才可以。” 目前该领域仍是监管盲区 GPS定位器广泛用于私家车的防盗和企业进行车辆管理。但是,当GPS定位器被设计成小巧易于隐蔽、能远程听音的时候,就让产品变了味。而且一些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也正是利用监管盲区,在一些电子产品销售推广广告中进行或多或少的明示暗示其隐藏功能。 这种能够远程收音的GPS定位器,内部结构非常简单:一块物联网芯片,还有一块为它供电的电池。芯片接收卫星数据,将数据传输至信号塔,再经信号塔将定位数据传至服务器,使用者向服务器发送请求,就能获取芯片的精准位置。相比一般的物联网芯片,这块芯片上多加了一个微型的麦克风。 目前,GPS定位器这类产品尚未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但在此基础上增加麦克风收音等功能却没有相关管理规定,形成监管的盲区。 专家:必须从生产源头开始堵截 2015年起实施的《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明确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以窃听手段获取的材料不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行为人很可能还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对此,专家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应该同步跟进,对利用新技术手段实施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规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对个人信息实际上在各个国家,包括中国在内都是一个最高位阶的保护。不能靠企业自律,也不能通过个案来处理,应该是一个常态化的过程。必须是线上线下结合起来,从它的生产源头开始堵截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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