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习民现为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兼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83.7-1986.12,安徽财贸学院教师。1987年起,浙江财经学院教师,历任管理会计教研室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研究生部主任(研究生处处长)等。 2012.4-2014.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现为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讲授课程 管理会计(本科),《管理会计研究》(研究生),《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MPAcc),《企业社会责任》(MBA)等。 研究方向: 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等。 2021年11月18日,开山股份公告,因个人原因,公司独立董事史习民先生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11月22日,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严正申明,2021年11月18日,开山股份(300257,SZ)独立董事史习民先生在“康美药业”事件一审判决公布后,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后,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本集团对史习民先生在担任“开山股份”独立董事仅五个月时间,在极易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下拒绝公司挽留要求,执意辞职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对他的职业操守给予谴责。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重声明:保证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不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如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给投资者和独立董事造成损失的,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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