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将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机构客户交易衍生产品的管理,提高衍生产品交易中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交易服务质量.
周三刊登在银监会网站上的新闻稿称,综合考虑产品和客户分类,将对每笔衍生产品交易进行充分的适合度评估,并与有真实需求背景的机构客户叙做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衍生产品交易. 银监会并称,为防止境外金融机构和产品的风险向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机构客户简单转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自主营销,不得与非境内注册机构雇佣的销售人员共同销售或变相共同销售,或接受机构客户直接指定非境内注册的机构作为"背对背"平盘交易对手的衍生产品交易;不得误导销售或将相关产品作为附加条件进行销售. 此外,银监会要求及时向机构客户提供已交易的衍生产品的市场信息,定期对与机构客户交易的衍生产品进行市场重估,并向机构客户书面提供市场重估的结果;以及公平处理好"买者自负"与"卖者有责"的关系. 2004年,银监会发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银行与机构客户开展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2007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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