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0〕231号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68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12月2日招标,12月3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2月3日进行分销,12月7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2月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7年12月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12月2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12月3日前(含12月3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0117—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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