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公司发布《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夏尔软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2012年4月25日,公司与夏尔软件股东黄火德、陈平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夏尔软件美国力登公司(KVM等)所有产品的代理销售及服务业务的剥离工作及《股权收购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约定。 201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上海夏尔软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黄火德、陈平之间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自然人黄火德、陈平持有的夏尔软件100%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交易对手方签订与之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2012年4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上海夏尔软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共计人民币186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夏尔软件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根据公司与夏尔软件股东自然人黄火德、陈平之间《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在夏尔软件100%股权登记在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交易对手方支付第二笔价款共计人民币3100万元。交易对手方应在收到第二笔价款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或者大宗交易购买公司股票,合计购买成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并依据约定进行相应的锁股安排。本次收购的其他事项将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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