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吴军康介绍,虽然平均每单保费收入可达2300余元,但不同投保企业保费收入差异较大。如大型商场、星级宾馆的保费可达数万元,而大众浴室、社区图书馆的保费只有区区几百元。 对保险公司而言,或许更愿意优先承保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自身投保意愿不强,才是导致业务发展缓慢的关键。 火灾责任险难免与公众责任保险形成“遭遇战”。大地保险上海分公司非车险部总经理倪政勇道出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发展的另一个难点:“在首席承保区域内,许多大型试点企业已经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或者一揽子保险产品,因此在没有相关法规、政策强制支撑的情况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覆盖面很难进一步扩大。 ” 投保热情降温 很多企业连续投保两年均未发生保险事故,不少企业经营者开始产生侥幸心理,尤其一些小型民营企业,已经出现终止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情况。 一家网吧经营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网吧经营利润逐年降低,只有想方设法减少成本支出。去年,投保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并没有发生事故,再加上投保之后也没有获得服务,今年可能不会考虑再投保。 ” 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责任信用险部总经理吴晓红认为,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企业都是碍于各区县消防局的统一部署,并不是主动投保。在这种情况下,连续几个保险年度平安无事,企业投保热情快速降温。因此只有试点企业尽快形成主动投保意识,保险公司才能按照大数法则经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作为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在考虑自身经营成本的同时,更应考虑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 ”倪政勇认为,“企业应该将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一项确定的财务安排,用于对未来不确定风险的保障支出。 ” 发展前景看好 虽然眼前遭遇诸多发展困难,但8家保险公司依旧看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前景。 相比较大型公众聚集场所,保险公司更看好中小型企业。一方面,这部分企业安全风险意识薄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覆盖面亟待提高;另一方面,这部分业务的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较弱,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销售成本。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承保,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眼前的保费收入。事实上,保险公司通过主动上门与企业经营者的沟通,能够切实掌握企业所处的风险情况,提高深入拓展业务的可能性。 在吴晓红看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偏向于人身伤害的保障,保险责任也仅限于火灾和爆炸。因此,公众聚集场所更需要追加购买保障范围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责任涵盖全部经营者责任的公众责任保险。 据吴军康介绍,通过销售人员的主动沟通、协调,一些在太平财险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企业,又向公司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等产品,无形中带来了更多的业务。 (解放日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