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明报报道,恒基地产主席李兆基长子李家杰找代母生三胞胎事件,去年10月曝光后惹起是否违法争议,警方介入调查10个月后,昨日指因未有足够证据显示有任何刑事罪行,已终止调查,意味李家杰可以“甩身”。与此同时,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及医委会早前低调就商业代母发表联合声明,重申不论香港及海外只要涉及付款的代母安排,哪管只是蒐集资料也属犯法,未婚者更不能找代母借肚产子。 去年10月26日有周刊报道李家杰虽属单身未婚,却在美国“生仔公司”找代母,代母透过生殖科技方法怀孕,去年7月诞下3名儿子,由于事后李兆基向仁安医院捐出2000万元,令人质疑仁安在事件中的角色。 警:证据不足 议员﹕事发外国难查 食物及卫生局长周一岳去年12月明言已将有关怀疑安排代母产子个案,交警方考虑是否需要调查及执法,警方发言人昨深夜就案件调查进展回覆本报表示,“警方曾就有关罪行所需的证据谘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经调查后,警方认为未有足够证据显示任何刑事罪行,现已终止调查”。 有份负责审议人类生殖科技条例草案的立法会议员何秀兰不讳言,若整个代母过程是在外国进行,无人证,当事人死口不承认,警方确难追查,但她指出,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有责任警诫市民,不论是在本港还是海外寻找商业代母安排,均是违法,“但早前我仍看到八卦周刊明目张胆介绍有代母安排,市民可能面对刑事责任也不知!” 本报昨日向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主席梁永立查询,是否得悉有李家杰代母案件进展,他却指未接获任何报告交代调查结果。食物及卫生局昨亦未回覆有关案件的进展。 生殖局医委上月低调发声明 不过,原来早在9月28日,管理局与医委会已低调在网页上,就代母安排的违法问题,上载了一份联合声明。声明重申严禁商业性质代母,提醒市民及医生“谨慎行事”。不管有关“代母安排”只是作代母商议、或蒐集资料作商议代母安排,任何人知道某项代母安排属商业性质,但却参与促进该项安排,也属违法。 声明亦强调,本港禁止未婚者找代母;代母所怀的胎儿,一定要用找代母的夫妇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如求助夫妇中的妻子,并非不能持续怀孕至产期,亦不能借助代母生产;声明提醒医生别误堕法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