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明珠一号中国太保股权财产权信托优先受益权投资计划认购说明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安信信托  &   更新时间:2008/2/25 9: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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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安信•明珠一号中国太保股权财产权信托优先受益权投资计划

 规    模:人民币1亿元——1.3亿元;
预期收益:单笔认购金额35万——99万元,预期年收益率为8.2%;
单笔认购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预期年收益率为9.2%;
 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到期一次性分配优先受益权本金和预期收益;
 期    限:1年,可转让;

1. 颇具吸引力的投资收益
预计年投资收益率为8.2%-9.2%,该收益率与银行储蓄相比具有明显吸引力:
产品名称 1年期银行存款
(税后) 本产品(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税后) 本产品(认购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税后)
收益率 3.933% 8.2% 9.2%
本产品的超额收益 4.267% 5.267%


2. 信托财产为蓝筹金融股票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全国性综合性保险集团, 在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保险资产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均占有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和举足轻重的市场地位。中国太保的主要优势包括:
 彰显诚信的最知名保险品牌之一;
 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和广泛的客户基础;
 稳健增长的业务规模和不断优化的业务结构;
 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多元化服务平台;
 专业稳健的保险资产管理。

3. 稳健的风险控制措施:超额资产支持、委托人回购全部信托优先受益权
 超额资产支持:通过信托受益权分层设计,在信托优先受益权获得足额清偿前,信托劣后受益权不参与信托财产分配,确保信托优先受益权(价值1亿元—1.3亿元)获得超额资产(价值3.3亿元)支持; 
 委托人回购全部信托优先受益权:委托人承诺不迟于信托期限届满前三周,分三次将全部回购款划入信托账户,不迟于到期前二、三周分别交付回购款的30%、30%,不迟于到期前一周交付回购款的40%;否则受托人可提前处分信托财产。

安信•明珠一号中国太保股权财产权信托概要
1. 信托简介
 安信•明珠一号中国太保股权财产权信托,是由巴菲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菲特”)作为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778.8万股中国太保股权作为信托财产,以安信信托作为受托人设立的,信托期限为1年。
2. 信托当事人
 委托人:巴菲特投资有限公司
- 巴菲特作为委托人和信托劣后受益人,主要职责包括:按时交付信托财产,积极配合安信信托按期、足额实现信托收入;信托期满时以货币资金回购全部优先受益权。
-  巴菲特系温州市投资协会的理事单位,主营资产管理、企业购并重组、房地产开发经营及证券市场投资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截至2007年底,公司帐面总资产约5亿元,净资产约3.7亿元。
 受托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信托作为受托人,主要职责在于接受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并进行尽职管理。
-  安信信托是我国第一批股份制金融机构。公司成立于1987年,1992年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816),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两家上市信托公司之一。公司同时接受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监管,是上海银监局指定的第二家合规风险管理机制试点公司。安信信托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45,410.98万元,截至2007年底,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 受益人
- 投资者通过认购安信•明珠一号中国太保股权财产权信托优先受益权成为本信托优先受益人。优先受益人应具备良好的风险承担能力,用于购买本信托受益权的资金来源合法,非从他人处汇集或募集。
- 巴菲特持有本信托劣后受益权而成为劣后受益人。

3. 信托受益权
 信托受益权分层
- 信托受益权总规模为3.3万份,每份价值1万元,总价值3.3亿元,其中信托优先受益权100万—130万份,价值1亿元—1.3亿元,剩余为信托劣后受益权,占比全部受益权的份额为30.3%—39%。
- 信托优先受益权预期收益和本金的分配均优先于信托劣后受益权,在优先受益权分配完毕前,劣后受益权不参与对信托财产的分配。优先受益权分配完毕后,劣后受益权获得全部剩余信托财产。
 信托优先受益权
- 单笔认购金额35万——99万元,预期年收益率为8.2%;
- 单笔认购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预期年收益率为9.2%;
- 信托期满时分配信托收益。
- 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和预期收益的分配资金来源于信托期满时委托人的溢价回购款。
 信托劣后受益权
- 信托劣后受益权由委托人持有,信托期间不得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4. 信托财产
    本信托的初始信托财产为778.8万股中国太保股权。
 信托财产说明
- 编号为NO.0000372号股权证项下全部7,788,000股中国太保股权,为委托人合法拥有。
- 该股权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股权也归属信托财产。
- 上述股权为流通受限A股,限售期至2008年12月25日。
 信托财产资产价值
- 本信托设立时信托财产价值设定为人民币33000万元。
5. 信托经理
- 梁清德:男,1963年生,现任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一部副总经理。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物理专业,工作后到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院进修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研究生专业。具有18年金融投资行业从业经历;在安信信托从事信贷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工作、实业公司管理工作;熟悉银行、证券、信托业务,具有丰富的项目评估、投资管理实践经验,没有不良从业记录。
- 刘长虎,广西大学第一届工商管理硕士,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从业资格。2006年11月加入安信信托,有9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和4年信托行业从业经验。从业以来,管理的信托项目累计为11个,其中2个为集合资金信托,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累计超过人民币25亿元。目前担任安信信托信托业务中心高级信托经理,没有不良从业记录。

6.法律意见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对本信托出具法律意见:“安信•明珠一号中国太保股权财产权信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信托优先受益权投资概要
1. 认购
 投资者通过向安信信托认购,获得信托优先受益权;
 每位投资者认购的最低限额为35万元,可以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 优先受益权总计发售规模不低于1亿元,否则本信托不生效;
 本信托优先受益权的推介期为2008年2月25日—2008年3月20日;
 本信托优先受益权的推介机构为安信信托理财服务中心。
2. 持有与退出
 信托优先受益权持有期限1年,预期年收益率8. 2%-9.2%,信托期满一次性分配本金与收益;
 信托存续期内,信托优先受益权投资人可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转让优先受益权,并在安信信托办理登记手续;
 信托期满时,委托人巴菲特回购全部信托优先受益权。
3. 主要风险及对策
 违约风险
- 本信托期限为1年,到期后由委托人回购全部信托优先受益权。如委托人到期无法履行回购义务,可能导致信托利益无法实现。
- 对策:为保证回购义务的履行,委托人承诺不迟于信托期限届满前三周,分三次将全部回购款划入信托账户,不迟于到期前二、三周分别交付回购款的30%、30%,不迟于到期前一周交付回购款的40%;如资金未及时足额到账,受托人可提前处置质押物来清偿信托优先受益权。
巴菲特法定代表人林祥青为回购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信托财产贬值的风险
- 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动,保险行业的景气状况及中国太保集团的经营管理水平变化,国内资本市场总体价格水平的波动等因素,都将可能对中国太保股价产生不利影响,引发信托财产贬值的风险。
- 对策:国家对资本市场的建设完善,对保险行业及其龙头企业的发展一直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中国太保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全国性综合性保险集团, 在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保险资产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均拥有领先的市场份额和举足轻重的市场地位。因此,中国太保股价在信托存续期内发生大幅度下跌的可能性很小,信托财产贬值大幅度贬值的风险很小。
为控制信托财产贬值风险,受托人将对中国太保股价设定风险控制线:信托存续期内,如中国太保股价下跌至每股25元(以当日收盘价计)以下,巴菲特必须于次日开始向信托帐户追加相应量货币资金或追加质押物以弥补风险敞口。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林祥青为委托人履行追加资金(或质押物)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委托人违约,受托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清偿信托优先受益权。

信托优先受益权认购须知
1. 必备证件
 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若授权他人办理,代理人除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外,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 投资者为机构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 预约
 购买本信托产品前,投资者需持上述证件到安信信托进行预约登记,填写《认购意向书》,或通过安信信托的网站、客服电话、传真的方式咨询办理预约登记。受托人将根据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并通知其缴款及签约。
3. 缴款
 本信托的代理收付银行为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被通知缴款的投资者凭《认购意向书》的预约证明,在推介期内将认购资金划入本信托的专用账户。
 投资者也可持上海的银联储蓄卡(非信用卡)到安信信托理财服务中心通过POS机直接缴款,或以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划入本信托的专用账户。
4. 签约
 投资者办妥上述手续后,凭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在受托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茅毅博、章越、崔立莉、梁清德、刘长虎
电  话:8008203188,021-63411258,021-63410777-3209、3211、3212、1802、1807;
传  真:021-63410535,021-634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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