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设为首页
第一金融网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基金 | 股票 | 保险 | 期货 | 信托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理财 | 黄金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娱乐 | 基金数据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信托 >> 知识与法规 >>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1 10:55:54
为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业务,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4〕61号),现就信托投资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托投资公司运用信托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信托资金与固有资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交付的资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同时,根据《关于信托投资公司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3〕232号)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4〕61号),为信托资金在商业银行开设信托财产专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或深圳分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资金账户。

委托人约定信托投资公司单独管理、运用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应按一个信托文件设置一个账户的原则,为该信托资金开立单独账户。委托人约定信托投资公司按某一集合信托计划管理运用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应按一个计划设置一个账户的原则,为该计划开立单独账户。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开立专户的情况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并将开立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的情况向直接监管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原证券业务逾期未开立专户的,应当报告未开立的原因和事由。

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增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提高证券投资业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形成证券投资的科学决策机制和长效机制。

三、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或者信托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监管的通知》(银监发〔2004〕46号)等规定,必须事先制定投资比例和投资策略,确立风险止损点。

四、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固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时,其投资于上市流通的股票、企业债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均市值总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含)。

五、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内信托投资公司所从事证券业务的监管。对未按本通知和有关法规要求从事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责令改正,并限制其开办新的证券业务;情节严重的,暂停其证券投资业务。

六、本通知下发后,信托投资公司从事新的证券投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

信托投资公司在本通知下发前已从事的证券投资业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于2004年12月31日前认真规范完毕。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银监局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郑重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第一金融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
    信托产品登记公示与信托信息披露试行方案
    试行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完善市场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点击排行: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
     信托产品登记公示与信托信息披露试行方案
     试行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完善市场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频 道 精 选
    最 新 推 荐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最 新 文 章
     热点图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Copyright©2007-2008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 合作电话:13146473155
    制作单位:第一金融网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