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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11家银行申请16张信用卡 恶意透支19.3万获刑

2009-9-22 14:03:48  文章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佚名  【字体:

乔某在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款的情况下,向11家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16张后,在商场透支消费、赌博或提现花费共计19.3万元。上周五,闵行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半,处罚金1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1977年出生的乔某,是江苏省泗洪县人,具有大专文化。但眼高手低,至今无业。为了个人消费或参与赌博,他在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款的情况下,于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先后在交行、广东发展银行等11家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l6张,并在闵行区、徐汇区的超市、商场肆意透支消费、赌博或提现花用。至有关银行报案为止,共恶意透支本金和利息滞纳金等计

  l9.3万余元。法院认为,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且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能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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