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成本不低,有的银行为了挽留客户,注销未激活的信用卡,必须先消费。消费之后还款,再通过电话银行注销。但是,如果你的账户内还有余款,有可能被收取“注销卡账户管理费”,有的银行从注销生效后的第七个月开始,每月收取5元人民币或0.6美元的管理费,直到余款扣清。相当于你把这笔钱送给银行了,如果要取现出来,又回到“溢缴款领回手续费”的问题,总之都得付费。 从未办卡何来账单 要销卡却须付清年费 年过六旬的顾先生从未办理过信用卡,却要为一张莫名其妙出现的信用卡支付年费。虽然银行证实了卡并非顾先生本人办理,却坚持要他先付年费才能销卡。昨天,顾先生致电本报,认为银行如此操作很不合理。 5月19日,顾先生收到一份来自工商银行的拖欠信用卡年费査账单。这份账单显示,这张于去年4月份办理的信用卡的卡号为622231034861××××,在过去一年里没有透支记录,因此要求他在5月29日前缴纳50元年费和2元超限费。顾先生说,自己一直习惯现金消费,从未办过信用卡。“账单上的卡主一栏写着我的名字,还有信用卡卡号,可是我根本就没见过这张卡。” 工商银行客服经过仔细核对和确认后表示,可能是他人为顾先生办理了信用卡,因为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与他的实际情况并不一致,但查不出是何人代办。事到如今,只有先缴纳52元,才能注销信用卡。无奈之下,5月25日,顾先生去银行付了钱并销卡,但还要一个月后去银行当面确认。 顾先生心中很纳闷,且不说到底是谁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那个办卡的人显然是钻了银行审核程序不严的空子,而受害的客户却不得不为银行的过失“埋单”。先缴年费才能销卡,未免有霸王条款之嫌。(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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