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欧盟委员会的建议书中为欧元债券发行提出了三个可选方案:第一,欧元区将发行统一债券,其17个成员国为统一债券提供共同担保并停止发行各自国债,现有国债转换为欧元区统一债券;第二,欧元区发行统一债券为部分重债国融资,17个成员国将提供共同担保,但仍各自发行国债;第三,欧元区发行统一债券,替换一部分成员国国债,但各成员国根据所替换的份额提供相应担保。 第一种方案最为彻底,其实施好处也会更大。但《里斯本条约》第125条规定了“不救助义务”,即欧盟及其成员国没有责任和义务为成员国家负担公共债务。前两种方案的实行都需要修改现存的欧盟条约。 据分析,第三种方案无需对《里斯本条约》进行修改,这一方案可能产生最少的好处,但相对来说也可以得到较快的施行,并且可以成为向更深入改革前进的标志。 欧盟委员会文件也强调,欧元债券的推行可能造成欧元区各国政府预算纪律被削弱。为确保共同担保的欧元债券不被各国政府滥用,必要的规则和新的保障措施必须被施行,以加强各国预算约束纪律,提高经济竞争力。 无论使用哪一种方案,发行欧元债券的实质均是“将成员国债务转由欧元区共同分担”。德国认为欧元债券的推行将因为一些国家的“挥霍无度”而遭遇困境,因此对该方案表示坚决反对。此前欧元区统一债券方案就一直遭到德、法两国的反对。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佐罗曾指出,欧元区统一债券不是灵丹妙药,但若设计合理,也能加强欧元区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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